吉他老師的校園覇凌研究 職場霸凌網路霸凌——校園霸凌又稱校園暴力/後來發現是連續校園集體霸凌,又後來竟然屬系統性犯罪組織……第一 永遠不會認錯懺悔 第二 只會繼續裝蒜不要臉「師大女學生勇摘墨鏡淚訴!遭抽血200管換學分:該遮掩的不是我」
以為是一椿校園覇凌
後來發現是連續校園集體霸凌
又後來竟然屬系統性犯罪組織
最終
涉嫌不可輕饒的詐欺侵權傷害恐嚇等刑事案件
世人應當
明白一件事
當初會犯下如此惡行的那羣人
第一 永遠不會認錯懺悔
第二 只會繼續裝蒜不要臉
第三 司法若睡著了 老天爺自有因果報應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永不悔改 *—
文&攝影/ 施夢濤
https://smontow.blogspot.com/2025/07/200.html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霸凌和集體霸凌 校園霸凌又稱校園暴力 職場霸凌網路霸凌/定義心得事件處理法律~古典吉他老師施夢濤 巴西玫瑰木吉他沙龍 古典吉家教學台北Brazilian Rosewood Indian Rosewood
一位吉他學生惆悵問我:老師我們班有位同學受到了集體霸凌!您覺得我要不要挺身而出?當老師的理應鼓勵他當個熱愛真理的正義之人但又擔心他受到報復,於是只好努力研讀、思考一下什麼是霸凌!一個人不敢和你單挑,卻又想孤立你以遂其私慾,
於是他(霸凌者)便到處散佈謠言和惡毒謊話,甚至施小惠攏絡部分人!
結群拉黨讓你在某個團體中被排擠與難堪。
~這就是所謂的集體霸凌或集體暴力!
若是嚴格分類則屬於—
霸凌和校園霸凌的形式之ㄧ~某種很巧妙的言語霸凌和關係霸凌!
這種伎倆很幼稚、邪惡,但這社會上的俠義之士(挺身者)並不多,
於是霸凌者通常可以一時得逞,甚者屢次得逞。
如果受凌者(英文:Victim指受到霸凌的人)反擊如維蘇威火山爆發!
霸凌者往往又會立刻把罪行責任推向隨從者和吆喝者,
畢竟說謊和卑鄙是他最大的武器!
隨從者和吆喝者豈能不審慎,止步乎!
無論白道或黑道被關的百分之九十永遠都是小弟和嘍囉。
人類害怕在社會中被孤立,因而容易向社會其他多數靠攏。
但選邊站不一定保身,人多也不一定必贏!
足球場上單刀過五六人而破網的不也常聽聞或親賭為憑!
霸凌者啊霸凌者!
不要以為大象一隻腳受傷就很好欺侮,
他即使不發飆不火大,
光躺下來休息五分鐘都能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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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想休息*— 文&攝影/ 施夢濤
一江醉月誰共枕
幾罈老酒影來分
遍賞名曲皆古韻
未識豪傑是今人
以下資料改寫和引用自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霸凌所帶來的傷害往往是不可逆轉的
訴諸群眾
代表人類害怕在社會中被孤立,因而向社會其他多數靠攏的一種過程。
隨著科技進步,霸凌和校園霸凌也可能發生在即時通訊軟體,
例如各種Line群組!
霸凌和校園霸凌的形式之ㄧ~某種很巧妙的言語霸凌和關係霸凌
受害者發表言論時加害者不尊重且忽視受害者,
立刻另起話題與附合者談話,甚至故意打斷、反對、找碴。
任何人(尤其挺身者)與受害者交談或互動,一撮人便設法集體孤立他,使他因害怕在群體中被孤立,故轉而與受害者立刻或逐漸疏遠;最後可能使受害者完全被孤立!
如果這世界少了挺身者會是如何骯髒、陰暗與殘酷!
挺身者(英文:Defender)安慰及支持受害者,嘗試制止霸凌行為
(但這樣的人通常為數不多)。
霸凌(英語:Bullying),指的是一種長時間持續的對個人在心理、身體和人際關係所進行的各類型攻擊,且因為欺凌者與受害者之間的權力或體型等因素 不對等,而不敢或無法有效的反抗。若受害者是一身心障礙人士或學生,則又涉及歧視、公然污辱和蓄意傷害身障者等罪嫌!
霸凌的欺凌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群體,透過對受害人身心的壓迫,造成受害人感到憤怒、痛苦、羞恥、尷尬、恐懼、以及憂鬱。而霸凌所帶來的傷害往往是不可逆轉的。
霸凌可能發生在校園、職場和軍隊等,甚至在網際網路上。
如果發生在本國人國與外國人之間的霸凌,則稱為"國際霸凌"。
隨著科技進步,即時通訊軟體LINE、網路論壇、BBS、部落格等交流平台也成為霸凌事件的發生場所,欺凌者藉網路或電信設備以文字和多媒體長期、反復攻擊受害人,稱為網路霸凌(Cyber bullying)。
霸凌的種類包含肢體霸凌、言語霸凌、關係霸凌(破壞聲譽和破壞人際關係)和非直接霸凌(受害人不在現場;如散布謠言)等 4種。
霸凌是一種反社會行為,通常會造成受害人心靈創傷、扭曲,也會造成課業成就低落、人際疏離,甚至有可能逼迫受害人產生報復性攻擊行為,或使受害人轉而霸凌他人[5];對加害人也有一定影響,這些加害人成年後的犯罪率、酗酒現像比例相當高,具加害人特質的男性加害人有60%在24歲以前犯罪,非加害人特質的男性加害人則只有23% 。
訴諸群眾(拉丁語:Argumentum ad populum)是一種邏輯謬誤Fallacy、一種社會心理的狀態、也是一種宣傳的技巧,常被稱為「從眾」,代表人類害怕在社會中被孤立,因而向社會其他多數靠攏的一種過程。
• 霸凌者(英文:Bully)指校園裡(或某團體中)
發動霸凌行為的人,包括在校園裡的任何人,
例如:學生或者是老師,他們通常還帶領其他同學參與其中
• 受凌者(英文:Victim)指受到霸凌的人。
• 隨從者(英文:Assistant)跟隨霸凌者,直接參與霸凌行動。
• 吆喝者(英文:Reinforcer)支持霸凌者的行為,
例如:在旁嬉笑或吶喊助威。
• 挺身者(英文:Defender)安慰及支持受害者,嘗試制止霸凌行為
(但這樣的人通常為數不多)。
• 局外者(英文:Outsider)置身事外
(也有些是害怕幫助受害者會讓自己受到霸凌而假裝場外人的身份。)
但通常如果受害者轉學、住院、辭職或退出網路族群等,
霸凌者便可能從局外人裡挑選下一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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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吉他詩人施夢濤)對霸凌和集體霸凌的研究不僅讓自己明白所有事件的內幕和因果,也不凡地逐漸醫治、撫慰了自己!也提升成為另類霸凌研究專家!甚至洞察社會科學理論而創造另一個新的霸凌角色名辭和解析;稱之為受迫者,受迫者在某一角度上其實也是個受害者!因為他頗具良心,只是因霸凌者(英文:Bully)超級蠻橫或群體壓力難以抵抗,迫於無奈選擇站在加害者的那一方群體!其或多或少也長期遭受良心譴責而深感不安與煎熬,
若經過充分的致歉和彌補受害者,最終取得受害者的寬容和原諒,也是一樁美事!少數狀況甚至能彼此修復關係。
• 受迫者(英文:Forced)因霸凌者超級蠻橫或群體壓力難以抵抗,
迫於無奈選擇站在加害者的那一方群體!,間接參與了霸凌行動。
筆者 吉他詩人 施夢濤
Guitar Poet
Albert Smontow
古典吉他演奏家 作曲家
教育家 詩人
台灣西班牙吉他收藏家
政大傳播學院新聞學系學士
輔修社會學
校園霸凌又稱校園暴力,指的是一種長時間持續的、並對個人在心理造成恐懼、身體和言語遭受惡意的攻擊,且因為受害者與霸凌者之間的權力或體型等因素不對等,而不敢有效的反抗。校園霸凌的霸凌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群 體,透過對受害人身心的攻擊,造成受害人感到痛苦、羞恥、尷尬、恐懼,以及憂鬱[2]而校園霸凌所帶來的傷害往往是不可逆轉的。校園霸凌不只發生在校園,因同儕而起的校園霸凌也可能發生在校外,
甚至在網際網路上,例如各種Line群組!
校園霸凌的形式~言語霸凌
1.中傷、譏諷、貶抑評論受害者的體貌、性取向、宗教、種族、收入水平、國籍、家人或其他。
2.叫受害者侮辱性綽號;指責受害者無用、侮辱其人格等。
3.受害者發表言論時加害者不尊重且忽視受害者,
立刻另起話題與附合者談話,甚至故意打斷、反對、找碴。
4.傳播關於受害者的消極謠言和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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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開,命中注定,神自有安排,要往前走,溝通不良,愛與寬容-等字眼!
請勿漫不經心,馬虎說出!
如何撫慰集體霸凌的受害者和其家屬。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有5T的撫平方式:
1.Talk:說出困擾,和家人、朋友們多聊天,
有出口可以抒發情緒。
但不要指責受害者的任何不是,要有同理心---這傢伙真的很王八蛋!
這些加害者的犯行不是-溝通不良,而是吃人夠夠。
2.Tear:痛快地哭一場、或罵一場,來宣洩悲傷的情緒。
3.Time:透過時間漸漸淡忘回憶、撫平傷痛。
但前提是應支持受害者力爭道歉與補償。
4.Transfer:改變環境;或透過運動、旅行等轉移焦點。
5.Treatment:透過專業的醫師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來協助。
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英文: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
又譯創傷後壓力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傾聽― 同理心(感同身受和譴責加害者)一安慰與支持
傾聽― 認錯和懊悔一補償與修復 三階段~缺一不可
挺身者:傾聽— 同理心(感同身受和譴責加害者)一安慰與支持
霸凌者:傾聽— 認錯和懊悔一補償與修復
三階段~缺一不可
有位同學這星期來找我兩次!
他帶來兩顆青森蘋果,
我招待他喝了一瓶紅酒。
有位同學這星期來找我兩次:
相談近五個小時,
傾聽— 認錯和懊悔一補償與修復 !
之後,
他回到家午夜前傳來一則訊息
~人生向前走,我們一起加油!
我欣然接受!
雖然霸凌所帶來的傷害往往是不可逆轉的,
並且創痛鉅大難以彌補!
如同我們錯失的青春和被毀壞的高樓共酌!
但這心意和程序是正確的~
1傾聽— 2認錯和懊悔一3補償與修復 一4愛與寬容。
程序若不正確~
1傾聽只做了半套, 「2認錯和懊悔一3補償與修復」兩者皆鄉愿或冷血漠視,
直接跳到最後一個步驟~訴諸4愛與寬容!
這反而成為對受害者無心的灑鹽巴和二次傷害,
也間接鼓勵加害者繼續毫無顧忌對他人殘忍施暴!
加害者當時或許盲目不知其行為何其殘忍,
除非受害者一筆一劃刻石控訴!
看開,命中注定,神自有安排,要往前走,溝通不良,愛與寬容-等字眼!
請勿漫不經心,馬虎說出!
上面的論述是數萬專家研究與臨床的結論,
筆者做了一些整理和補充。
「School bullying」的各地常用別名 | |
中國大陸 | 校園暴力 |
臺灣 | 校園霸凌 |
香港 | 校園欺凌 |
澳門 | 校園欺凌 |
校園霸凌中的各角色
霸凌過程,蘊藏著一個複雜的互動狀態,牽涉的學生可分為幾種:
• 霸凌者(英文:Bully)指校園裡發動霸凌行為的人,包括在校園裡的任何人,例如:學生或者是老師,他們通常還帶領其他同學參與其中。
• 受凌者(英文:Victim)指受到霸凌的人。
• 隨從者(英文:Assistant)跟隨霸凌者,直接參與霸凌行動。
• 吆喝者(英文:Reinforcer)支持霸凌者的行為,例如:在旁嬉笑或吶喊助威。
• 挺身者(英文:Defender)安慰及支持受害者,嘗試制止霸凌行為(但這樣的人通常為數不多)。
• 局外者(英文:Outsider)置身事外(也有些是害怕幫助受害者會讓自己受到霸凌而假裝場外人的身份。但通常如果受害者轉學或是住院等無法到校上課時,霸凌者便可能從局外人裡挑選下一個目標)。
1917年電影《森尼布魯克農場的麗貝卡》,一個女孩捏著後面女孩的臉,導致後面女孩受欺負而大哭
校園霸凌又稱校園暴力,指的是一種長時間持續的、並對個人在心理造成恐懼、身體和言語遭受惡意的攻擊,且因為受害者與霸凌者之間的權力或體型等因素不對等,而不敢有效的反抗[1]。校園霸凌的霸凌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群體,透過對受害人身心的攻擊,造成受害人感到痛苦、羞恥、尷尬、恐懼,以及憂鬱[2]而校園霸凌所帶來的傷害往往是不可逆轉的。校園霸凌不只發生在校園,因同儕而起的校園霸凌也可能發生在校外,甚至在網際網路上。隨著科技進步,即時通訊軟體、網路論壇、BBS、部落格等交流平臺也成為霸凌事件的發生場所,霸凌者藉網路或電信設備以文字和多媒體長期、反覆攻擊受害人,稱為網路霸凌,有部分名人也曾遭以前亦受校園霸凌影響,如中島美嘉[3][4]。
霸凌是一種反社會行為,通常會造成受害人心靈創傷、扭曲,也會造成課業成就低落、人際疏離,甚至有可能逼迫受害人產生報復性攻擊行為,或使受害人轉而霸凌他人[5];對加害人也有一定影響,這些加害人成年後的犯罪率、酗酒現象比例相當高,具加害人特質的男性加害人有60%在24歲以前犯罪,非加害人特質的男性加害人則只有23%。霸凌的種類包含肢體霸凌、言語霸凌、傷害跟受害人有關的人士與朋友藉以孤立受害者為關係霸凌也就是非直接霸凌3種。在受害者分析上,男生比女生更容易受到肢體霸凌,女生受言語霸凌或性騷擾的比例較大。霸凌對受害人造成的後遺症相當多,包括逃家、逃學、出現慢性疾病、自殺和飲食不正常等,並且會造成自尊降低、時常焦慮不安、悲觀思維與高度渴求關懷心理。其中有些受害人長大後會轉變成加害人,這些同時是受害人和加害人的學生罹患精神疾病的比例也比單純的加害人或受害人高。
霸凌的定義
一般認知的校園霸凌定義
• 霸凌者(可能是一個人,或者以集體形式存在)對被霸凌者進行重複的傷害行為。
• 霸凌者擁有高於被霸凌者的力量,其力量包含社會權力、體力、及過當的管教權。
• 霸凌的範圍從簡單的一對一到複雜的團體霸凌(其中必然包括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霸凌者),以及未必每起霸凌事件皆有的協助者。
• 霸凌行為可能透過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等行為,使被霸凌者在身體、心理、社會適應中(一項或一項以上)受到傷害。
• 上述之霸凌行為,有時會以網路、電話等方式作為媒介。
中華民國教育部定義
根據中華民國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3條第1項規定的定義,校園霸凌指相同或不同學校學生與學生間,於校園內、外所發生之(學生)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學生)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學生)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之校園學習環境,或難以抗拒,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
台灣師生對霸凌的定義
主條目:台灣教育
中山大學的研究指出,台灣師生對校園霸凌的定義是:「在力量失衡的情況下,對身體、心理、財物、權利造成損害的惡意行為」。包括惡意、力量失衡、攻擊行為、傷害結果等特徵。分為肢體霸凌、財物霸凌、行為霸凌、強迫行為、言語霸凌、關係霸凌等六類。另外,師生觀點略有差異,教師較會提到重複性,學生則未提到;霸凌者自稱為非故意、只是開玩笑,教師及受凌者則視其為霸凌行為[12]。
相關概念區辨
暴力及霸凌均為攻擊行為的次類別,均屬於主動攻擊行為。暴力意指較極端的故意傷人行為,對個人或群體進行威脅或實際造成身心物權上產生嚴重損傷的攻擊行為。霸凌則是對無法自我防衛的個體施行重複的故意攻擊行為,來達成統治或支配他人的目標,隱含著力量失衡的權力關係。若未能加以區辨,則可能產生概念上的混淆,產生高估或低估霸凌盛行率的問題。
盛行率
台灣中學生的校園霸凌盛行率
• 校園霸凌盛行率的估計,會依測量及判定標準而異,各國調查由2%到60%都有。此外,提供校園霸凌定義與否,是否影響校園霸凌盛行率,仍未有一致定論。
• 針對台灣、高中職學生進行調查,3554位學生填寫附霸凌定義的問卷,793位學生填寫未附霸凌定義的問卷。結果發現,提供霸凌定義下,自陳霸凌、受凌、旁觀霸凌、兼為霸凌/受凌者的盛行率分別是10.9%, 10.7%, 29.9%以及5.5%。附定義及未附定義的調查,在盛行率上未無顯著差異。可能因為台灣師生對霸凌的內隱定義與特徵,包括惡意、力量失衡、攻擊行為、傷害結果等特徵、與學者定義的特徵相近。
台灣小學高年級校園霸凌盛行率
• 國立中山大學陳利銘等人針對小學霸凌情況進行究,研究對象是台灣13個縣市、22所學校的高年級學童共1816位,以國際常用的Olweus式整體評估題來進行霸凌盛行率調查。研究結果發現校園霸凌盛行率(自陳霸凌、自陳受凌、旁觀霸凌、兼為霸凌/受凌)分別是13.7%、14.5%、37.2%、5.4%。
• 國小校園內最常見的霸凌行為,依序是罵難聽的話、惡意嘲笑、拳打腳踢、當眾說壞話、孤立等。最常見的霸凌類別是言語霸凌,較少見的霸凌類別是網路霸凌。
華人地區中學生校園霸凌盛行率
• 國立中山大學鄭英耀、陳利銘與香港、澳門的學者共同進行的研究,共有11876位中學生(7-12年級)參與,以WHO的HBSC研究中採用的整體評估題進行調查,結果發現,自陳霸凌、受凌、兼為霸凌/受凌的盛行率分別是5.1%, 9.3%,1.8 %。台灣、香港、澳門三地的校園霸凌盛行率差異不大。校園霸凌盛行率會隨著年級升高而下降。各類霸凌類別中,以言語霸凌最為常見。和女生相較,男生較常涉入校園霸凌與受凌[16]。
調查工具
校園霸凌盛行率及行為頻率量表
• 霸凌量表多調查霸凌者及受凌者觀點,少有調查旁觀者觀點。霸凌量表多調查肢體、言語、關係霸凌,少納入新興的網路霸凌。霸凌定義有文化差異,多數霸凌量表都在西方文化下建構,未有適合東方文化的中文版量表。
• 中山大學鄭英耀及陳利銘研究團隊開發School Bullying Scales,以Rasch measurement進行分析及提供信效度證據。結果發現,台灣中學生最常見的霸凌行為是罵髒話、嘲笑、叫難聽綽號、說壞話等言語霸凌行為,不論霸凌者、受凌者或旁觀者皆為如此。台灣中學生最常見的校園霸凌類別是言語霸凌與肢體霸凌,不論性別及教育階段皆為如此。男生涉入霸凌的比例高於女生,不論在國中、高中、高職皆為如此。
校園霸凌嚴重性知覺量表
• 發生頻率愈高的霸凌行為,如言語霸凌,不見得會對學生造成較大的傷害;較少發生的肢體霸凌,學生則可能認為比較嚴重。國立中山大學鄭英耀及陳利銘研究團隊建構校園霸凌嚴重性知覺量表,並以Rasch measurement驗證其信效度,以在調查霸凌頻率之外,能進一步提供中學生對霸凌行為嚴重性知覺的相關訊息。結果發現中學生認為關係霸凌、網路霸凌比肢體霸凌、言語霸凌來得嚴重。
• 國立中山大學陳利銘等人,針對不同參與角色間的校園霸凌嚴重性知覺進行研究,參與對象為1816位小學高年級學生,以混合模式two-way ANOVA進行分析,結果發現,小學高年級學生認為肢體霸凌與言語霸凌,比關係及網路霸凌來得嚴重。霸凌者認為四類霸凌類別的嚴重性差別不大,但受凌者與旁觀者則認為肢體霸凌較嚴重、網路霸凌較不嚴重。
• 國立中山大學鄭英耀與陳利銘團隊,針對中學生的霸凌行為頻率及知覺嚴重性進行調查,用Rasch技術進行分析,結果發現霸凌行為頻率與知覺嚴重性間的相關很低(r=-.11)。中學生認為最嚴重也最常發生的行為是:破壞友誼、私下拿財物、拳打腳踢、公開說壞話、排擠。男生比女生容易自陳受凌,但女生的霸凌知覺嚴重性比男生來得高。
• 國立中山大學陳利銘於國際期刊Journal of School Health發表的文章,以1816位國小高年級學生為對象,結果顯示高年級學生的受凌頻率與知覺嚴重性的關聯不大(r = .02), 顯示愈常發生的霸凌行為不見得就會比較嚴重。被高年級學生認為最嚴重也最常發生的霸凌行為是:拳打腳踢、罵髒話、排擠、被威脅、推擠/跘倒、破壞友誼、當眾說壞話。[21]
網路霸凌嚴重性知覺量表
• 國立中山大學陳利銘與鄭英耀研究團隊於國際期刊Educational Psychology發表的文章指出,以707位國中小學生為研究對象,針對16題的cyberbullying severity scale (CSS)進行填答。結果顯示16題的CSS具有良好的信效度,16個行為中,化名留言(Impersonation)被認為是最嚴重的行為,公開的網路霸凌行為比私訊網路霸凌行為來得嚴重。另外,網路霸凌知覺嚴重性有性別差異及參與效果差異。
旁觀者介入
旁觀者不願介入的原因
1. 個人因素:1.缺乏有效應對策略;2.害怕被報復;3.與自己無關;4.認為有趣。
2. 同儕因素:1.順從同儕規範;2.不是自己朋友;3.責任分散效應;4.旁觀者抑制;5.怪罪受害者;6.不支持同學間所共同喜歡的老師或政治偶像。
3. 其他因素:1.害怕被同儕拒絕;2.不想告訴師長。
影響旁觀者的介入因素
國立中山大學陳利銘與鄭英耀研究團隊發現,學生在目睹霸凌事件後,會評估各種因素來決定是否願意介入,包括知覺嚴重性、責任感、情緒因素、受害者特徵、關係、其他因素等,若是覺得受害者被欺負的很嚴重、覺得有責任有管、對受害者有同理心、覺得受害者是無辜的/能看到受害者的個人價值、和受害者算是朋友、顧及班級氣氛等,就比較願意擔任挺身者而出面幫忙;反之,若是覺得受害者被欺負的不嚴重、覺得沒責任去管、討厭/不喜歡受害者、覺得受害者自找的、和受害者不是朋友、覺得沒有能力制止等,就比較願意擔任旁觀者而不出面。
國立中山大學陳利銘與鄭英耀研究團隊發現,旁觀者挺身介入的歷程有四階段:個人評估、介入策略、被質疑/威脅、重新評估。一、學生會評估影響旁觀者的介入因素來決定是否介入,亦即可為旁觀者或挺身者;二、決定成為挺身者後,會考量霸凌嚴重性及關係來決定介入策略(告訴老師、制止霸凌者、安慰受害者);三、出面協助的defender會被bullies質疑或威脅,四、會重新評估是否要持續介入。另外,該研究亦發現defender是否介入會因情境而異,對於部分事件也可能袖手旁觀。
反霸凌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於2016年5月印發了《關於開展校園霸凌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學校將針對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霸凌進行專項治理。此次治理共分兩二階段,其中第一階段為4月~7月,為各校開展治理;第二階段為9月~12月,為專項督查。
教育部自2006年公布「改善校園治安—倡導友善校園,啟動校園掃黑實施計畫」(教育部,2006)後,陸續推行一系列的反霸凌計畫及要點,包括「防治校園暴力、霸凌之作法」(教育部,2007)、「防制學生將校園霸凌與不雅影片上傳網站散布預防輔導作法暨相關法治教育」(教育部,2008a)、「教育部補助推動反霸凌安全學校要點」(教育部,2009a)。由中央制訂政策來推動反霸凌工作,投入國家資源以求降低校園霸凌。 政策的優點包括:建立中央、縣市、分區及學校等四個層級的校園安全運作平台,並強化教育、警政、司法界多方相互聯繫及支援機制。推動反霸凌安全學校,對通過教育部審查的學校提供經費,每校申請最多三年補助。對霸凌事件的處理措施,不僅針對霸凌者或受凌者,亦將旁觀者納入輔導。 中山大學鄭英耀及陳利銘研究團隊針對反霸凌政策進行分析後,提供了幾項建議:
1. 教育部明訂校園霸凌定義及類別
2. 通報及評鑑可採用多來源法(multiple informants):如教師評分、經信效度驗證的自評量表、同儕提名或家長評分等方法,如此便可克服單一方法的侷限
3. 並用規定-處罰取向及問題解決取向來處理各類霸凌行為
4. 整合學校、教室、個人與家庭層級的措施並符應當地脈絡
5. 修訂反霸凌安全學校要點:納入普通高中、兼採形成性評鑑及總結性評鑑 、評鑑項目可納入學校成員對反霸凌方案的支持態度及投入意願
針對越來越嚴重的中小學校園暴力,韓國教育部決定,將從3月中旬開始向一些中小學生提供免費「警衛服務」,讓其免受校園暴力。「警衛」工作,除了警察之外,還動員民間保安公司的保安、體育館協會等人員來承擔。只要學生向學校或教育廳提出身邊保護申請,政府就會安排「警衛」到學校或特定地點保護學生。韓國教育部預計,2007年一年將向1600名學生提供這類服務。但一些家長和教師則對此表示擔心,認為「警衛服務」會令受害學生變得孤立。針對這種擔心,韓國教育部表示,警衛人員將向求助學生提供暗中保護。
澳大利亞建立了政府支持的反霸凌組織和網站,如「反霸凌網絡組織」和「澳大利亞無霸凌計劃」,以幫助學校了解霸凌現象,為學校制定相關政策,提供教師培訓的指導大綱。澳大利亞政府通過增進師生們對社會正義問題的理解來解決校園霸凌問題。其理論依據是:只要認識到騷擾、折磨與自己不同的人是錯的,那麼霸凌問題就得到解決了。
成因
國立中山大學團隊針對台灣中學生的受凌對象與成因進行分析,研究參與者包括台灣13個縣市的中學師生共1558位,蒐集質性資料後進行分析。結果發現:師生均認為三類學生容易被欺負,包括言行失當者(白目)、弱勢族群、異類學生(怪咖)容易被霸凌。霸凌成因及條件包括受凌的高風險學生通常人際關係不佳,潛在霸凌者會基於情緒(看不順眼)及工具(錢及地位)目的而展開攻擊。受凌者因為力量失衡而無力反抗,或害怕被報復而不敢告訴他人,會讓潛在霸凌者得寸進尺,不斷重複以致形成霸凌。另外,不同角色對於怪罪受凌者、霸凌目的、同儕團體規範、脈絡因素的觀點存有部分差異。
溫暖關懷父母管教的孩童,比冷漠父母管教的孩童接收到更多正向反應,正向回饋也會比較多。
校園霸凌源自社會學習[28]。從家庭開始,父母對孩童的照顧若帶有敵意、不負責任、冷漠,例如遺棄或施以家庭暴力,讓孩童的社會互動處於負向狀態,則孩童將來成為加害人的可能性會大幅提升[29]。其次,孩童進入小學後,在學校裡受教師影響至深,因為此時孩童正處於模仿階段[30]。教師若選擇錯誤的管教方式,霸凌的可能性也會增加。[31]若同學間發生霸凌行為,而教師不加以阻止,也可能造成其他同學的錯誤價值觀。另有觀點認為,當隱性霸凌如群體孤立事件發生時,如教師不能及時發現並給予引導,將導致隱性霸凌進一步發展成為直接霸凌。
孩童的人格養成與家庭生活有密切關聯,家人,尤其父母,通常是孩童的第一個重要他人。這些重要他人對孩童的身心發展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少或從未給予孩童關懷的父母,其子女極可能成為霸凌加害人。因為霸凌是一種學習行為,霸凌者通常都有攻擊前科,而攻擊則從模仿而來。這種模仿得自父母對待孩童的態度,採取權威、斥責、懲罰和冷漠做為管教手段的父母,其子女會產生自卑心理。這些在家中得不到關懷,甚至遭到虐待的孩童容易將痛苦加諸於他人,藉此宣洩情緒或獲得關懷[34]。相對地,採取開明、關懷、寬容和溫暖管教手段的父母,其子女有較多正向心理,也較不易產生行為偏差。
在孩童入學後,學校對孩童的身心發展扮演和家庭一樣重的角色,而教師又是其中與學生最密切的重要他人。教師因專業判斷採取不同的管教方式,會導致「教育家」和「霸凌者」的差別[31]。態度正向、行為積極的教師,和態度負面、行為消極的教師會教育出不同思維的學生,這些思維上的差異決定學生成為「好學生」或「霸凌加害人」[36][37]。關懷和監督並重的教育策略可以有效降低霸凌事件的發生率,排斥、放任甚至體罰與霸凌發生率呈正相關關係[37][38]。
校園霸凌中的各角色
霸凌過程,蘊藏著一個複雜的互動狀態,牽涉的學生可分為幾種:
• 霸凌者(英文:Bully)指校園裡發動霸凌行為的人,包括在校園裡的任何人,例如:學生或者是老師,他們通常還帶領其他同學參與其中。
• 受凌者(英文:Victim)指受到霸凌的人。
• 隨從者(英文:Assistant)跟隨霸凌者,直接參與霸凌行動。
• 吆喝者(英文:Reinforcer)支持霸凌者的行為,例如:在旁嬉笑或吶喊助威。
• 挺身者(英文:Defender)安慰及支持受害者,嘗試制止霸凌行為(但這樣的人通常為數不多)。
• 局外者(英文:Outsider)置身事外(也有些是害怕幫助受害者會讓自己受到霸凌而假裝場外人的身份。但通常如果受害者轉學或是住院等無法到校上課時,霸凌者便可能從局外人裡挑選下一個目標)。
另一個常見的分類方式,是以挪威學者D. Olwues的OBVQ問卷中的整體評估題來進行判斷,可區分出四類角色:
• 霸凌者(bullies)
• 受凌者(victims)
• 兼為霸凌/受凌者(bully/victim):此類角色亦稱為反擊型霸凌,就是會欺負別人同時也被欺負的學生。
• 未涉入者(non-involved students)
校園霸凌的形式
分類項目
實際行
分類項目 | 實際行為 |
言語霸凌 | 1.中傷、譏諷、貶抑評論受害者的體貌、性取向、宗教、種族、收入水平、國籍、家人或其他。 2.叫受害者侮辱性綽號;指責受害者無用、侮辱其人格等。 3.受害者發表言論時不尊重受害者,只顧自己的事,與附合者談話,甚至故意打斷、反對、找碴。 4.傳播關於受害者的消極謠言和閒話。 |
肢體霸凌 | 1.恐嚇、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脅受害者跟隨命令。 2.霸凌者明顯地比受害者強,並霸凌受害者。 3.對受害者進行重複性的物理攻擊:拳打腳踢、掌摑拍打、推撞絆倒、拉扯頭髮;使用管制刀具、棍棒、投擲物品攻擊受害者。 |
財務霸凌 | 1.敲詐:強索金錢或物品。 2.干涉損壞受害者的個人財產、教科書、衣裳等,藉此來戲弄受害者。 |
其它形式 | 1.網絡霸凌(Cyberbullying),即在網誌或論壇上發表具有人身攻擊成份的言論。 2.以各種整人手段惡整受害者。 3.畫侮辱受害者的畫。 4.讓受害者遭遇麻煩,或令受害者招致處分。 5.分派繫結黨:孤立、杯葛或排擠受害者。 6.霸凌者看見其他人犯錯置之不理,看見受害者犯錯就當場訓斥或報告師長。 7.受害者得獎或成績較佳時被霸凌者喝倒采,認為受害者是靠作弊得來的。 8.做分組報告時不願與受害者同組,若是跟受害者同組,其他人就會表示不滿。 |
中國大陸
• 2004年10月17日晚,陝西省西安市南郊某中專學校的一名16歲女生林娜,被兩名女同學冀某、焦某在宿舍內脫光衣服毆打兩個小時,並用仙人球扎林娜的胸部。事後校方對此事作出嚴肅處理,對霸凌的兩女生批評教育,使當事的兩女生深刻認識到行為錯誤,並向受害者林娜作出當面道歉。此外,校方也對她倆予以停課檢討和記過處分。
• 2007年,廣東省江門市開平市的一位初二女生因為得罪了校園裡拜把子的七姐妹,被擄到一家賓館。七姐妹找來四個未成年少男輪姦了這個女生,對她肆意毆打、凌辱,並將施虐過程錄影上傳網絡取樂。。
• 2008年3月,河北省邯鄲市第二十六中學女學生D被同校七十八個女生多次暴打、折磨,被送進醫院。
• 2009年12月7日晚21時,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楊林鎮第一中學一同學董某,為了「教訓」平時欺負他的那些同學,在宿舍水壺內投放抗凝血殺鼠劑,導致11人中毒。
• 2013年11月29日19點10分左右,廣東省潮州市湘橋區新橋路和永護路交界處的一處小區發生跳樓事件。一名就讀於新橋路小學的13歲六年級女孩張燕璇,因在當天下午5點放學後遭到同級同學陳雅婷以及其帶領的4個錫華中學學生的攔路欺負,於當天晚上在自家小區從7樓跳下,經120搶救無效之後不幸身亡。父母和妹妹聞訊趕來後極度悲痛,並向當地派出所報警。[43]據當地派出所的調查,事發前張燕璇生前用QQ向親戚、朋友、同學發出遺言,並咒罵陳雅婷等欺負過她的人,派出所還調查了當事的陳雅婷及4名錫華中學學生(其中兩個13歲、一個12歲、一個14歲)。此後,張燕璇的父母帶領親戚朋友走訪市政府、區教育局、公安局、新橋路小學、錫華中學等地討說法,但未果。
• 2013年12月4日07時40分,河南省三門峽市17歲女孩小蕊,因得罪同寢室5人,遭到拳打腳踢,當天從學校寢室樓6樓跳樓輕生。輕生前在陽台的牆上刻下小蕊提及的幾個人名和自己被欺負一事,並說死後要把器官捐出去。隨後,公安灃東新城分局斗門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經初步調查,排除他殺,定性為非正常死亡,警方將涉嫌和小蕊發生衝突的幾名女生帶到派出所做了筆錄。警方表示,目前還在調查。
• 2015年6月4日,江蘇省南京浦口一名初一男生被該校初三年級的男生堵住索要錢物,該生拒絕後遭到毆打,被逼自扇耳光,後被強迫帶到廁所,高年級男生用管子沾上大便強迫他吸食。
• 2015年6月21日,浙江省慶元縣一名小學生被數名男學生關在屋子裡暴打,並遭人用香菸頭燙傷,隨後當地公安局介入調查。
• 2015年6月,江西省永新縣5名女生連番對下跪道歉的女生扇耳光,打人過程中一邊嬉笑,一邊說髒話。隨後永新縣政府表示將嚴肅處理涉事女生。
台灣
台灣的霸凌事件不勝枚舉,幾乎每位學生都有過類似經驗,無論是霸凌者或被霸凌者,甚至是旁觀者。校園霸凌事件在台灣屢見不鮮,應當有專法管理。
1990年代,校園中常見的霸凌行為有踩別人的新步鞋、阿魯巴 (惡作劇)(由一群人把某人抬起將其私處往柱子進行磨擦)、蓋布袋(拖去隱密的地點圍毆)、等等。
2008年-2010年,甚至有北政國中霸凌事件。
• 2011年,新竹霸凌事件
日本[編輯]
• 滋賀縣大津市在2011年10月11日發生了一件14歲國中學生的跳樓自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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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年11月15日:
美國南北戰爭:北軍將領威廉·謝爾曼焚毀亞特蘭大,發起向大海進軍。
自由與正義從不向邪惡低頭!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history/ypgg2a.html
謝爾曼切斷胡德的生命線並設法使之離開亞特蘭大的嘗試失敗後,便決定炮轟該城的防禦工事,同時認真籌划下一步行動。在三個月中,他已把南軍向後壓了90英里,給敵人造成的損失大於自己的傷亡。在這場戰爭中,除格蘭特的維克斯堡戰役以外,還沒有任何一次戰略攻勢以如此低的代價取得了如此大的戰果。事實證明,他在此役中使用的靈活戰術和「迂迴辦法」比在當時風行一時的,互相正面衝突的陣地戰要高明些。
胡德知道這件事後,機敏地發現自己的危險處境,於是派兩個軍前去攻擊在瓊斯伯勒的北軍。北軍雖以寡敵眾,但還是於8月31日擊退了邦聯軍。次日,他們開始反擊,一舉趕跑了南軍。胡德由於隨時都有被包圍的危險,就燒毀了城裡有軍事價值的全部設施,並於9月2日從亞特蘭大撤出,北軍則於次日開進亞特蘭大。北軍大獲全勝。
在攻占亞特蘭大後,謝爾曼與駐守在喬治亞州北部的南軍進行了一系列戰鬥,隨後他決定向大西洋海岸的薩凡納進攻,打通了自己與北方的海上交通線。在他們離開亞特蘭大前,他的軍隊縱火焚燒了這座城市,亞特蘭大城裡的一切幾乎被徹底毀滅。薩凡納距亞特蘭大350公里,謝爾曼在向薩凡納進軍的途中,繼續採取這種對付亞特蘭大的恐怖手段,開闢了一條一百多公里的毀滅之路。這就是著名的「謝爾曼向海洋進軍」。
謝爾曼說,他想讓喬治亞州的人遭受苦難,讓他們看看,南方政府已經無法保護他們的安全。北方士兵每到一個農場和村莊停頓,他們隨意掠奪糧食和衣服,他們搶走了馬匹、牛和其他牲畜,對於那些他們拿不了的,或不想要的,他們就毀壞它。他們縱火焚燒房屋和農場的建築,他們燒毀了莊稼,他們摧毀了店鋪和工廠,他們還燒毀了橋樑,搗毀了鐵軌。日復一日,這支由謝爾曼率領的北方軍切斷了他們自己回喬治亞州的路。
在這次行軍中,謝爾曼不僅脫離了自己的交通線,而且把部隊輜重減少到了最小的限度,以至他的整個軍隊變成了一支巨型的「飛行縱隊」。他的這支輕裝部隊總共是六萬人,下面編有四個軍,每個軍都可以單獨地進行獨立的作戰活動。當縱隊開進時,其搜刮糧食的分隊就在前頭和側翼活動,在無形中起了掩護的作用。
此外,謝爾曼還運用了一種新的戰略性動作。在攻占亞特蘭大的戰鬥中,他明白了一件事。當敵人明確知道自己的進攻目標時,敵人就很容易採取行動阻礙他。所以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他便儘量使敵人對自己所取的路線狐疑不定。
起初,敵人猜不透他究竟是以梅肯,還是以奧古斯塔為目標;而後,當梅肯已經拋在他的後頭時,又使敵人猜不到他是以奧古斯塔,還是以薩凡納為攻擊目標。而他自己卻有選擇的自由,能靈活地改變目標。
在謝爾曼向海洋進軍的路上,沒有遇到什麼對手,只有一小股南方騎兵進行騷擾。1864年12月22日,謝爾曼到達了薩凡納。他給在華盛頓的林肯總統捎去一封信,他說「我請求將薩凡納市作為聖誕禮物送給您。」
謝爾曼向海洋進軍給南方的心臟地帶帶來了巨大的傷害,給南方人的士氣予以巨大的毀滅性的打擊。現在南方邦聯只剩下南卡羅萊納州、北卡羅萊納州和維吉尼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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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語 大大讚!!本文收錄至本社這一代的文學粉絲團中以饗更多文友!!感恩!!https://www.facebook.com/facepoesy
施夢濤 早安!思語兄,謝謝您的知心和鼓勵。
邱婉蓉 我~會選擇挺身而出。恭喜老師好文收錄
施夢濤 Dear婉蓉早安,那你出發前一定要告訴我,我會帶著關刀跟在你後面!
邱婉蓉 哈哈哈。不。我是大象,有正義感的那頭。
施夢濤 哇!果然是詩人,哪大哥我就變成一隻老鷹翱翔在沙場和草原的天空。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校園霸凌~古典吉他老師 施夢濤
霸凌和集體霸凌校園霸凌職場霸凌網路霸凌/校園霸凌又稱校園暴力/定義心得事件處理法律~古典吉他老師施夢濤巴西玫瑰木吉他沙龍 古典吉家教學台北Brazilian Rosewood Indian Rosewood
說到校園霸凌
台灣受日本殖民統治和接續的獨裁者極權統治
前後一百年
校園霸凌真的是普遍而嚴重
霸凌者有些是師長 有些是同學
從小學中學
甚至於大學
不斷上演..........
你可以討厭某個同學
但不該用盡手段和謊言
呼攏一群人來對其霸凌
霸凌損人損己
集體霸凌則污毀公義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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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校園霸凌 *一文&攝影 施夢濤
https://smontow.blogspot.com/2017/11/brazilian-rosewood-indian-rosewood.html
一位吉他學生惆悵問我:老師我們班有位同學受到了集體霸凌!您覺得我要不要挺身而出?當老師的理應鼓勵他當個熱愛真理的正義之人但又擔心他受到報復,於是只好努力研讀、思考一下什麼是霸凌!一個人不敢和你單挑,卻又想孤立你以遂其私慾,
於是他(霸凌者)便到處散佈謠言和惡毒謊話,甚至施小惠攏絡部分人!
結群拉黨讓你在某個團體中被排擠與難堪。
~這就是所謂的集體霸凌或集體暴力!
若是嚴格分類則屬於—
霸凌和校園霸凌的形式之ㄧ~某種很巧妙的言語霸凌和關係霸凌!
這種伎倆很幼稚、邪惡,但這社會上的俠義之士(挺身者)並不多,
於是霸凌者通常可以一時得逞,甚者屢次得逞。
如果受凌者(英文:Victim指受到霸凌的人)反擊如維蘇威火山爆發!
霸凌者往往又會立刻把罪行責任推向隨從者和吆喝者,
畢竟說謊和卑鄙是他最大的武器!
隨從者和吆喝者豈能不審慎,止步乎!
無論白道或黑道被關的百分之九十永遠都是小弟和嘍囉。
人類害怕在社會中被孤立,因而容易向社會其他多數靠攏。
但選邊站不一定保身,人多也不一定必贏!
足球場上單刀過五六人而破網的不也常聽聞或親賭為憑!
霸凌者啊霸凌者!
不要以為大象一隻腳受傷就很好欺侮,
他即使不發飆不火大,
光躺下來休息五分鐘都能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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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想休息*— 文&攝影/ 施夢濤
一江醉月誰共枕
幾罈老酒影來分
遍賞名曲皆古韻
未識豪傑是今人
以下資料改寫和引用自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霸凌所帶來的傷害往往是不可逆轉的
訴諸群眾
代表人類害怕在社會中被孤立,因而向社會其他多數靠攏的一種過程。
隨著科技進步,霸凌和校園霸凌也可能發生在即時通訊軟體,
例如各種Line群組!
霸凌和校園霸凌的形式之ㄧ~某種很巧妙的言語霸凌和關係霸凌
受害者發表言論時加害者不尊重且忽視受害者,
立刻另起話題與附合者談話,甚至故意打斷、反對、找碴。
任何人(尤其挺身者)與受害者交談或互動,一撮人便設法集體孤立他,使他因害怕在群體中被孤立,故轉而與受害者立刻或逐漸疏遠;最後可能使受害者完全被孤立!
如果這世界少了挺身者會是如何骯髒、陰暗與殘酷!
挺身者(英文:Defender)安慰及支持受害者,嘗試制止霸凌行為
(但這樣的人通常為數不多)。
[Newtalk新聞]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炎上!抽的血跑去哪?律師列周台英恐涉多項罪刑
發布 2025.07.17 13:11
台師大女足隊強迫學生「抽血換學分」爭議持續延燒,教育部對學校、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3方處以行政裁罰,台北地檢署認為女足隊教練周台英疑涉強制、侵占等罪,昨分他字案偵辦,將周列被告。知名律師「瑩真律師」指出,周台英不只違反《人體研究法》,還涉及更嚴重的《刑法》強制罪、傷害罪的問題,同時也涉及違反個資法。她感嘆,台師大就連調查報告到底調查出什麼結果都不知道,實在令人遺憾痛心。
瑩真律師坦言,看到台師大女足成員長年被迫抽血事件,怵目驚心,真的很難相信這麼離譜的事件竟能發生在台灣。她直指,台師大的聲明更是完全避重就輕,根本沒有面對周台英教練所犯下的錯誤,也完全沒有擔起學校監督及調查的責任。
持續更新:劉錦璋緊張了?開嗆女足隊員「整個師大跟你道歉?」 私下社團道歉續酸學生
瑩真律師提到,翻一翻法條就知道,周台英違反《人體研究法》規定,沒有提供完整的資訊、沒有事先取得同意,也沒有使研究對象可隨時撤回同意等等行為,最嚴重不過是罰鍰、終止研究等行政處分而已。但強迫抽血行為還涉及更嚴重的《刑法》強制罪、傷害罪的問題。
瑩真律師指出,周台英沒有事先取得同意就強行抽血,甚至以畢業學分威脅學生配合,完全符合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在沒有得到同意的前提下,以針頭扎入人體,對人體進行物理性的侵害,並造成身體上的傷害,也符合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瑩真律師表示,人的血液檢體裡包含許多相關資訊可進行分析,這些血液資訊亦可識別出被抽血人的個資,因此人的血液檢體亦屬於個資的一部分。周台英這樣長期且普遍性對女足成員進行抽血,而沒有履行個資法規定合法蒐集個資應具備的要件,例如要取得同意或法律明文規定等等步驟,也構成違反個資法,最高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瑩真律師也點名台師大,除了教練的刑責之外,學校也脫離不了關係。過去法院的見解便認為,公立學校教師屬國家賠償法上所稱之公務員,其教學活動屬行使公權力之行為,因此學校教師教學上有使學生的自由或權利遭受不法侵害時,國家應負賠償責任。而依國賠法規定,台師大屬於賠償義務機關。
結果台師大的聲明中,從頭到尾就只講到《人體研究法》,沒有說明刑法、個資法的刑責,沒有幫助學生採取法律行動,連調查報告到底調查出什麼結果都不知道,更把自己的國賠義務撇得乾乾淨淨。瑩真律師感嘆,看到一所國立大學這樣對待自己的學生,實在令人遺憾痛心。
師大女學生勇摘墨鏡淚訴!遭抽血200管換學分:該遮掩的不是我!
https://youtu.be/5iNQsSIIRpk?si=cCSoVdBya3RXt4Td
https://youtu.be/Fd1s9DENMgQ?si=cvHqqaMM9C5PJ6Xj
台師大決議停聘4年!62歲周台英形同「終身解聘」 足球生涯畫句點
台灣足球發展協會理事長石明謹:「它(記者會)沒有讓學生進去,包括受害者,還有是師大學生會,所以他的道歉是形式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