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身心障礙或身障手冊等是正確的稱呼,「殘」一字應留給殘暴政府或殘暴獨裁者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聯合國2008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等,皆源於人類熱愛自由與平等的高貴心靈!它主張了身障者的權益,也彰顯出文明的價值和深度。我們不說這是愛心,我們說-----這是人性!~吉他家 施夢濤







今晚搜尋了wiki「身心障礙」一詞,真是嚇壞了!
錯誤的撰文如下:
身心障礙,又稱殘疾、殘障、傷殘或者殘廢,是指由於先天或中途發生生理和心理損傷,造成個人在社會生活方面不能充分使用自己能力的狀態。20世紀以來,世界各國為了使殘疾人過上盡量正常的生活,對其保護逐漸加強,包括:康復、生活及就學補助、福利,特殊教育等服務;經濟上的優惠,例如降低稅收;以及立法嚴禁歧視、工作保護等。

我也是維基人於是趕緊修改編輯如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身心障礙或身障手冊等是正確的稱呼,以下幾種用詞則明顯落伍且帶有不經意的語文歧視,如殘疾、殘障、傷殘或者殘廢等,懇請所有世人勿再錯用。「殘」一字應留給殘暴政府或殘暴獨裁者等。

身心障礙是指由於先天或中途發生生理和心理損傷,造成個人在社會生活某方面不能充分使用自己能力生活的狀態。20世紀以來,世界各國為了使身障者盡量回復平常人的生活,對其保障逐漸加強,包括:康復、福利,特殊教育等服務;經濟上的優惠,例如降低稅收;以及立法禁止歧視。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聯合國2008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等皆源於人類熱愛自由與平等的高貴心靈!它主張了身障者的權益,也彰顯出文明的價值和深度。
我們不說這是愛心,我們說-----這是人性!













各位親愛的朋友!
您若有親友或同學是記者,或電視廣播節目主持人,
請將下列文字傳達給他們,
感謝您為這世界的美好又付出一份心意!

漢文雖有五千年的悠久歷史,
但直到近年某些敘述才找到它真正適切的詞彙和人道精神。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身心障礙或身障手冊等是正確的稱呼,以下幾種用詞則明顯落伍且帶有不經意的語文歧視,如殘疾、殘障、傷殘或者殘廢等,懇請所有世人勿再錯用。「殘」一字應留給殘暴政府或殘暴獨裁者等。

身心障礙是指由於先天或中途發生生理和心理損傷,造成個人在社會生活某方面不能充分使用自己能力生活的狀態。20世紀以來,世界各國為了使身障者盡量回復平常人的生活,對其保障逐漸加強,包括:康復、福利,特殊教育等服務;經濟上的優惠,例如降低稅收;以及立法禁止歧視。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聯合國2008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等,
皆源於人類熱愛自由與平等的高貴心靈!
它主張了身障者的權益,
也彰顯出文明的價值和深度。
我們不說這是愛心,
我們說-----這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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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翠紋 沒錯 文字本身就是意像
不用不完美的字特別的強調
加諸在已經是受傷的人身上
這是有二度三度三害之情形
施夢濤 翠紋好友,晚安。
甚至連「行動不便」一詞也應小心使用。我現在總是這樣述說自己
走路比較辛苦,但行動自如。

蔡翠紋 感恩分享 沒錯 …行走不方便
跟行動不便不同
走路 是外在的
行動是內在的心
分享拙見
謝謝施大哥 大師您寶貴的分享
施夢濤 行走只是行動的千分之一或萬分之一。翠紋妹妹的理解令我感動。

蔡翠紋 台語的跑
行就是走 同義副詞 取一字
行船人的愛
不說走船人的愛
不管台 國語 繁體字應該
正本清源 好好的了解 字的美
甲骨文字 是天地之象 …可卜卦
可見中國字是 藝術呀
施夢濤 所以我是行動自如,但「走」就要很拼命囉!

安宏碩 夢濤先生是有心人,現在人有些說話,不知用詞如何傷到人,確實要有同理心,謝謝您的分享
施夢濤 我是這個泥沼中的苦命人,有一天受了一位居住日本的台籍女教授之提點,才開始省思自己的來時路。那位教授也是小兒麻痺後遺症人士,專業是身障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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